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9-01-04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洛政文〔2009〕3号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9-01-04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监督管理,市政府决定成立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监督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跃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秋霞(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邓吉忠(市发改委投资科科长)
卢智屹(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任建哲(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王连忠(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县级监察员)
马水旺(市环保局综合计划科科长)
周庆甲(市国土局总经济师)
姚 军(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投资科,邓吉忠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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