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09年春节期间和世界邮展暨27届洛阳牡丹花会亮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洛阳市2009年春节期间和世界邮展暨27届   洛阳牡丹花会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2009年世界邮展也将于第27届洛阳牡丹花会期间隆重举行。为更好的烘托节日气氛,美化亮化城市环境,现就2009年春节、牡丹花会期间亮化工程各项准备工作及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城市功能、构建和谐城市的原则,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风貌为基础,以实施绿色亮化工程为载体,以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魅力为目标,通过实施城市亮化工程,以崭新的城市风貌迎接中国2009世界集邮展览暨河南省第27届洛阳牡丹花会。   二、亮化范围   城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的高层建(构)筑物、商业门牌匾额、广场绿地、公园、桥梁、户外大型广告牌、道路口护栏、公交站牌等都要实现亮化。   三、亮化重点   一是修复原有亮化设施,对残缺不全、断点断线的亮化设施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维修,恢复其技术性能;二是增加新的亮点,根据各城市区和各单位实际,对新建的高层建(构)筑物实施亮化,对主要商业街区、广场增加春节节日气氛的临时亮化;三是提升亮化档次和水平,如商业街、繁华地段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亮化水平。   四、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亮化工作的要求,各城市区和相关单位修复原有亮化设施1月12日前完成,1月15日验收;春节期间新增加的临时亮化设施1月20日前完成,1月22日验收;花会前新增加的提升亮化档次和水平的亮化工程建设3月25日前完成,3月27日验收。   1.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全市亮化工程总体方案的制定,督促、组织和协调亮化工程的实施;负责城市区内道路、桥梁等公用设施亮化的管理和维护;负责道路照明设施的安装、施工和管理;负责道路沿途公交站牌灯箱广告的亮化和管理;负责亮化设施的巡查工作,督促各业主单位整改亮化缺陷。   2.市建设委员会。负责户外大型灯箱广告牌匾亮化设施的整治工作;对户外大型灯箱广告牌匾亮化设施建设手续进行审批;负责本系统已建成亮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3.市城市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建亮化方案进行审核;对新建、改建道路两侧重要亮化设施进行规划审批。   4.市园林局、水利局。负责本系统已建成亮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重点修复洛浦公园大门、园区小品景点和水利监控室等亮化设施。   5.市体育局。负责新区体育中心已建成亮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重点做好体育场馆的亮化。   6.市工商局。负责本系统已建成亮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各城市区搞好主次干道两侧沿街商业门店匾额的亮化建设,对沿街商业门店匾额进行整治,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并按要求亮灯。   7.市财政局。负责公益亮化设施建设及运行所需财政投入资金的保障工作。   8.市交警支队。负责全市道路口护栏灯箱广告牌的维护和管理。   9.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本系统已建成亮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10.市供电公司。负责本系统已建成亮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全市亮化工程用电。   11.市城市监察管理局。负责全市亮化的巡查和督办,督促其整改亮化设施缺陷。   12.涧西区政府。负责督促辖区内已有亮化设施的单位搞好设施维护,整改亮化缺陷,使其原有的亮化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重点抓好延安路、南昌路、九都路两侧,七里河周边、牡丹广场周边的高层楼体和商业门店亮化;在牡丹广场周边、亚世广场周边和南昌路等路段增加烘托春节节日氛围的临时亮化设施(如满天星、中国结、红灯笼等)。   13.西工区政府。负责督促辖区内已有亮化设施的单位搞好设施维护,整改亮化缺陷,使其原有的亮化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重点抓好商业繁华地段、中州路、九都路、唐宫路、金谷园路、体育场路、凯旋路、王城大道两侧,周王城广场、火车站广场周边的高层楼体和商业门店亮化;在王城广场周边和新都汇等路段增加烘托春节节日氛围的临时亮化设施(如满天星、中国结、红灯笼等)。   14.老城区政府。负责督促辖区内已有亮化设施的单位搞好设施维护,整改亮化缺陷,使其原有的亮化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重点抓好商业繁华地段、中州路、九都路两侧,青年宫广场、西关九龙鼎周边的高层楼体和商业门店亮化;在青年宫广场周边、北大街和八角楼等路段增加烘托春节节日氛围的临时亮化设施(如满天星、中国结、红灯笼等)。   15.瀍河区政府。负责督促辖区内已有亮化设施的单位搞好设施维护,整改亮化缺陷,使其原有的亮化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重点抓好中州路、新街、九都路、东车站广场、启明南路两侧高层楼体和商业门店亮化;在中州路瀍河桥周边增加烘托春节节日氛围的临时亮化设施(如满天星、中国结、红灯笼等)。   16.洛龙区政府。负责督促辖区内已有亮化设施的单位搞好设施维护,整改亮化缺陷,使其原有的亮化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重点抓好龙门大道两侧商业门店亮化,区行政中心、区公务员住宅楼、王城大道、太康路两侧高层楼体亮化。   17.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辖区内已有亮化设施的单位搞好设施维护,整改亮化缺陷,使其原有的亮化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重点抓好河洛路两侧及辖区内高层楼体和商业门店亮化。   18.洛阳新区开发办。负责督促落实洛阳新区在建高层(已具备亮化条件的)建筑的亮化。   五、工作制度   市亮化工程指挥部建立例会制度、督查制度、验收制度、奖惩制度,以确保亮化工程顺利实施。   六、亮灯时间   各业主单位要按要求启闭亮化设施,不得延迟开灯或提前关灯。亮化时间为:   1月1日-2月28日 18:40分-21:40分;   3月1日-4月30日 19:00时-22:00时;   5月1日-6月30日 19:30分-22:30分;   7月1日-8月31日 19:50分-22:50分;   9月1日-9月30日 19:30分-22:30分;   10月1日-次年2月28日 18:40分-21:40分。   七、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城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不断提高对亮化工作重要作用的认识,不能把亮化工作与节能减排、光污染对立起来,不能把亮化工作与经济发展状况等同起来,克服畏难厌倦情绪,高度重视亮化工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抓好落实。   2.加强管理,严格奖惩。对按期保质完成亮化工程任务的城市区和业主单位,市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亮化工程严重滞后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3.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城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亮化责任,在抓紧工程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亮化工程的技术规范要求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亮化效果。   4.严格标准,确保效果。所有亮化工程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实施,确保质量,兼顾实用性、艺术性、观赏性,打造城市夜景亮点与精品。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其亮化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按要求启闭,确保亮化时间。   5.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亮化工程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6.注重巡查,加强督促。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和市亮化工程指挥部要不间断地组织检查和巡查,并将检查和巡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先进,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附件:1. 2009年春节前亮化工程统计表   2. 2009年花会前亮化工程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