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下一阶段的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1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省级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和省级专家组的指导作用。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加强和其他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特别是要加强和医政部门及收治病人的传染病院、综合医院的沟通,做好总体工作部署和安排。   二、积极参与医疗救治,继续开展预防工作   前期治疗实践已经证明,单纯中医药治疗对甲型H1N1流感病情较轻者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中药与达菲合用对于甲型H1N1流感病情较重者是一种可行的治疗方法。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员要积极行动起来,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要按照卫生部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对于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治疗,防止病情加重。对于重症和危重症患者,中医药要早介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疗危重症中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治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病死率。在开展医疗救治的同时,要继续应用中医药开展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疫情扩散。   三、不断总结临床经验,深入开展科学研究   开展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治疗的医疗机构和人员要重视病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要完整记录中医药诊疗的全过程。要认真总结中医药参与重症和危重症病例治疗的经验,为进一步完善甲型H1N1流感重症和危重症辨证治疗方案提供依据,为形成中西医结合的综合治疗方案、提高临床疗效提供借鉴。   要加强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的科学研究,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共同做好科研设计,从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治疗效果评价、药物筛选和开发等各方面深入开展研究。   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信息沟通和反馈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新闻宣传。要加强中医药预防方案及中医药治疗轻症患者和中西医结合治疗重症、危重症相关情况的宣传,特别是对公众关心的服用中药预防甲型H1N1流感等热点问题,要进行指导。要广泛宣传中医药防治季节性流感的知识和方法,大力普及适合百姓日常应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手段,提高全社会应用中医药防控疾病的意识和能力。   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做好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信息报送。开展中医药救治工作的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汇总本地区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情况,并及时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五、加强督导检查,探索构建传染病防治临床科研体系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是中医药参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情况和中医药参与防治工作情况、中医医疗机构应对甲型H1N1流感各项准备工作情况等,推动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要以地市级以上传染病院、中医医院和部分综合医院为依托,结合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实施的行业科技专项的落实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防治新发、重大传染病的临床科研平台,为中医药参与甲型H1N1流感及其它重大传染病防治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科技支撑。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