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税总局文件要求,全市税务机关已于2008年11月完成对企业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培训工作。但部分企业在培训后,未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开票软件的升级工作。为此,嘉兴市国税局就升级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企业红字专用发票的正常开具,企业必须在2008年12月10日前完成开票系统的升级工作。尚未升级企业在软件升级之前,税务机关将停止对其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二、自行开票的防伪税控企业,未参加培训或取得升级光盘的,请向当地金税维护单位索取,并及时进行开票软件的升级。在升级不成功或系统异常情况下,可以联系维护单位,由其提供上门升级服务。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2008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