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公布日期:2008-08-29施行日期:2008-08-29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宪法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8-08-29
施行日期 2008-08-29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正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06年5月26日由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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