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7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公布日期:2008-08-29施行日期:2008-08-29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宪法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8-08-29
施行日期 2008-08-29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文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0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07年中央决算(草案)》和中央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07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07年中央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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