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8-07-31施行日期:2008-07-3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8-07-31
施行日期 2008-07-31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正文
国税函〔2008〕7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附件: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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