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银行保险行为卖保险须张贴投保提示
公布日期:2008-07-31施行日期:2008-07-31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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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008-07-31
施行日期 20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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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 4月24日,济南日报3版以《市民质疑保险公司在银行办公》为题,通过一市民到银行存款,被“忽悠”买保险的经历,对山东省银行保险销售环节存在的误导问题作了报道,引起了省保险行业协会、省银行业协会的高度重视,两部门就此进行专题研究后,发布了这一《通知》。
记者28日获悉,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山东省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出《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就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提出要求。
4月24日,济南日报3版以《市民质疑保险公司在银行办公》为题,通过一市民到银行存款,被“忽悠”买保险的经历,对山东省银行保险销售环节存在的误导问题作了报道,引起了省保险行业协会、省银行业协会的高度重视,两部门就此进行专题研究后,发布了这一《通知》。《通知》要求,银行网点代销保险产品须持有兼业代理许可证,进入银行代理网点的保险产品宣传资料、结算利率公告,必须由省级以上公司统一印制;银代网点必须张贴或摆放山东保监局制定的《人身保险投保提示》;销售投连险、万能险产品必须摆放相关的产品说明书,供客户阅读,引导客户理性选择购买保险产品;代理网点业务人员销售保险产品时,对条款的重要事项要明确说明,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产品利益,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及演示,不得进行排他性宣传。《通知》要求各代理网点、各保险公司要建立保险代理诚信服务考核制度,对坚持诚信服务、规范服务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误导客户和发生其他不诚信服务行为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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