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财字〔2008〕50号   长江航务管理局、水运科学研究所: 根据财政部2008年绩效考评工作的安排,部“长江干线水上巡航与救助一体化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被确定为财政部2008年绩效考评试点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科所”)负责本项目的考评工作。 二、请长江航务管理局加强对考评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督促长江海事局组织进行自评工作,并与水科所相互配合,认真完成考评工作。 三、请长江海事局制定自评工作计划,并将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位,以确保自评与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长江海事局、水科所要按照本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安排意见(见附件),全面、真实地反映项目的有关数据指标,准确地反映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分别提出客观的自评意见和考评意见。相关数据资料请注意保密。 五、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将绩效考评试点项目及其绩效目标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 六、考评工作经费(包括部委托水科所负责考评的费用)在长江海事局2008年公用经费中列支。 附件:“长江干线水上巡航与救助一体化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安排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长江干线水上巡航与救助一体化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安排意见 一、考评对象 “长江干线水上巡航与救助一体化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二、自评单位与考评单位 自评单位:长江海事局。 考评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科所”)。 三、考评内容 此次考评是对“长江干线水上巡航与救助一体化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程度、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经济和社会效益、资产的配置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考评。 四、考评原则 (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坚持国家政策导向原则; (二)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原则; (三)科学规范,简明实用、公开透明原则; (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原则。 五、考评依据 (一)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5〕86号)、《中央经济建设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财建〔2004〕404号)和部《交通预算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点办法》(交财发〔2007〕367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部确定的长江海事局的职责; (三)项目预算批复文件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四)项目预算申报材料; (五)项目财务执行报告、决算报告及有关的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六、考评方法 (一)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二)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考评相结合的形式; (三)主要选用比较法、公众评价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考评方法进行绩效考评。 七、考评指标及标准 一级指标 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 指标权重 绩效目标 完成程度 50% 安全状况综合评估指数 15% 巡航计划执行率 10% 巡航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率 10% 培训演练计划完成率 10% 应急值班待命保证率 10% 客渡船安检重大缺陷整改率 5% 渡船船员免费培训率 5% 客渡船GPS上线率 5% 渡口渡船巡查率 10% 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率 10% 特殊气况禁航实施率 10% 预算执行情况 10% 预算完成率 100% 财务管理状况 10% 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20% 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20% 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执行情况 20% 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20% 资产管理情况 20% 经济和社会效益 20% 人命救助成功率 50% 船东满意度 10% 社会满意度 10% 安全渡运人数 10% 安全渡运车辆数 10% 挽回经济损失 10% 资产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10% 执法船艇 “153040” 快速反应覆盖率 50% 执法船艇完好率 25% 执法船艇可用率 25% 八、考评程序 (一)自评阶段。长江海事局按照考评标准、指标和方法,参照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中央经济建设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和部《交通预算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点办法》的要求,编制自评工作计划,收集、整理、分析项目的有关资料,在水科所的协助下,按照考评指标及标准评定分值,对项目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于9月底前完成编制《长江干线水上巡航与救助一体化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工作,并上报部财务司。 (二)考评阶段。水科所按照要求编制具体考评工作计划,开展考评工作,根据长江海事局的《长江干线水上巡航与救助一体化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在该局的协助和配合下,成立专家小组,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并采取现场调研的方式,对项目的绩效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考评打分,对项目自评情况和实际效果提出客观的考核评价意见,于10月底前完成编制《长江干线水上巡航与救助一体化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考评报告》工作,并上报部财务司。 (三)总结阶段。长江海事局、水科所根据项目绩效自评的情况和对项目绩效考评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在系统总结考评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特点,对项目考评指标的设立、考评计分的方法和各项指标的权重、具体考评方法的选择、组织考评工作实施的职责分工、项目考评的基础工作、项目考评结果的应用等进行总结,提出改进预算项目管理的建议和完善交通项目绩效考评的意见。请于11月底前完成考评总结报告,并上报部财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