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政府,廊坊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部门: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号召,帮助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按照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现就我市的捐赠支援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捐赠。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带头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积极捐款捐物。   二、捐赠以捐款为主,捐物为辅。由于灾区道路受阻,交通不畅,鼓励以捐赠资金为主。   三、此次捐赠的款物统一由市民政局接收。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开展捐赠活动,捐赠资金统一汇交到市民政局,全部支援地震灾区。各地每日捐赠情况于当日14时前报市民政局救灾捐赠办公室。   联 系 人:贾志军 王建平   联系电话:0316—2339035   接收捐赠开户行:廊坊市商业银行康庄道支行   户名:廊坊市慈善总会   账号:31307070000120109024149   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