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国有投资工程(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政府融资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政府投资效益,预防各类腐败案件发生,制定本意见。   一、建设项目前期管理   (一)勘察设计管理。   1、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要依法依规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招标工作一般要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实行中标公示制度。要严格审核招标文件,杜绝任何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违反政策规定要求的内容。对招标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其记录不良行为档案,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2、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管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要依法依规办理初步设计审批手续,保证建设项目少投入、低消耗、高产出,维护公众利益,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杜绝任何违反政策规定以及能耗较大、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方案交付建设使用。未按要求进行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不得作为编制施工图文件的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工作。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文件,要依法依规办理施工图文件审查手续,保证各项政策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贯彻落实,实现建设项目的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功能性,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对违反规定逃避监管的勘察设计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其勘察设计资格。?   4、设计单位不得指定建筑材料或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   (二)拆迁管理。   1、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对城市房屋进行拆迁的,必须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的实施,必须委托有拆迁资质的单位进行拆迁。拆迁过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拆迁程序、补偿安置标准、补偿安置资金、安置房源的监督管理,保证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2、委托拆迁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拆迁的原则进行具体拆迁补偿工作。?   3、拆迁人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停止拆迁,并依法给予处罚。?   4、委托拆迁单位违反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规定给予罚款。?   5、对拆迁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三)招标投标管理。   1、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等条件要求建设单位将实行招标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单位承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招标代理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办理招标事宜。要依法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做到信息公开;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依法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要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3、要严格监督评标人的评标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与他人差距过大的,要进行质问,若无正当理由说明的,评审内容做废,并记录不良行为档案,取消其评委资格。?   4、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要实行中标公示制度。中标公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6、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招标投标监管人员,一经发现,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施工许可管理。   1、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没有施工许可证,不准开工建设。?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施工许可证发放关。工程开工前,建设项目必须办理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手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建设资金必须落实到位,具备法定条件的,方可发放施工许可证。?   3、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一)施工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队伍贯彻执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以及合同履约情况等,确保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1、施工单位要严格履行投标承诺。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要持证到岗;主要机械设备要切实到位;严禁肢解工程,分包的工程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严格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2、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严格实行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质量安全三级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安全投入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办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已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单位要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由施工单位采购的,施工队伍不得按照建设单位的明示或暗示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商、供应商和工程分包队伍。?   4、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等问题的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改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记录不良行为档案,并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二)建设监理管理。   1、建设单位要依法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2、建设监理服务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确保监理人员到岗到位。建设监理队伍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监理队伍的监督管理,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监理队伍弄虚作假、与建设或施工单位串通、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等不良行为的,要记录不良行为档案,并依照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三)造价咨询管理。   1、建设单位要依法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确定造价咨询单位。?   2、造价咨询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合同约定,确保人员到岗到位,提供客观、公平、公开的服务。?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造价咨询队伍的监督管理,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造价咨询单位弄虚作假、与建设或施工单位串通、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等不良行为的,要记录不良行为档案,并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   要严格审查、控制设计变更。对确需变更调整的,工程建设各方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严禁私自进行施工图文件变更。变更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核准备案,否则,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五)竣工验收、备案。   1、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法组织规划、消防、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提报相关备案文件。备案文件如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内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验收。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