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政办发 〔2008〕16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市、区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1.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2.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还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和内部运行机制。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1.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按期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且内容和体例等符合要求。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于每年1月上旬更新一次。   3.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凡属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扩大知晓面。   4.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   5.按要求于每年3月31日前,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6.严格执行月度统计和年度总结制度,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报表;每年1月上旬报送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7.认真落实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其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三)举报投诉情况   1. 群众满意度高,无举报投诉。   2.对群众向本单位提出的举报投诉或监察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转办的举报投诉,能够认真对待,并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复。   三、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考核方法。考核采取平时记录打分与年底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平时,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建立考核记录,并进行单项打分;年底,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平时的考核记录、各网络单位的工作总结及社会评议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二)评分标准。考核打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凡出现下列情况,按规定进行扣分:   1.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不健全的,扣1分;   2.未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每缺一项扣1分;   3.县级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的,扣1分;   4.未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扣1分;   5.未按期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每出现一种情况扣1分;   6.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体例、内容等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7.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8.受理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及时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9.未按要求在网上公布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扣1分;   10.不按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月度统计报表和年度总结的,每次扣1分;   11.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其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认真予以落实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12.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1分;   13.对收到的(包括转办的)举报投诉不认真对待、不及时处理和回复的,每次扣1分;   14.对其他不符合《条例》规定的行为,视情况扣分。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和信息产业局密切配合。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和电子政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会同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市信息中心抓好落实。其中,市应急办、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记录、打分;市信息中心负责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情况进行记录、打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列入考核范围的市直部门单位名单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统计表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投诉情况登记表    4.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检查记录表 附件1 列入考核范围的市直部门单位名单 (86个) 市府办、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旅游局、安监局、民族宗教局、外办、侨办、国资委、物价局、人防办、刘公岛管委、广播电视台、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铁路局、经济合作局、仲裁委秘书处、民航局、中小企业局(民营办、乡企局)、口岸办、贸促会、供销社、信息产业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展办、工业园管委、残联、地震局、房管局、公路局、港航局、农机局、畜牧局、档案局、史志办、调研室、无线电管理处、电力办、职教办、知识产权局、工业行办、粮食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办、贸易办、水务集团、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盐务局、国税局、海关、检验检疫局、海事局、供电公司、气象局、国家统计局威海调查队、人行、银监分局、烟草专卖局。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统计内容 当月数量(条、次) 年度累计数量(条、次) 备注 网上增加或变更政府信息 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注:本表每月5日前报送市应急办(联系人:王家良;联系电话:5220466、5231236;传真:5213283)。 附件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投诉情况登记表 举报投诉人情况 姓 名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举报投 诉时间 年   月   日   时 被举报投诉单位 举报投 诉内容 处理情况 转办单位 转办时间 回复单位 回复时间 回复情况 处理结果 注:本表由市应急办、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填写,并于每年年底进行汇总,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件4 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 单位 检查时间 网上公开政府 信息情况 扣分情况 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是否全面、及时、准确;是否按期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否公布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其中,第一项内容由市信息中心负责检查并打分;第二、三项内容由市应急办负责检查并打分,每年年底进行汇总,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