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演员王力宏到杭州演出的批复
公布日期:2007-11-12施行日期:2007-11-12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7〕2210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7-11-12
施行日期 2007-11-12
发布部门 文化部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演员王力宏到杭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2210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7]32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杭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演员王力宏,于2007年11月18日到杭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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