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霹雳街舞演员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2230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110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演文化娱乐公司邀请美国霹雳街舞演员一行17人,于2007年11月19日至26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