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07]153号)的要求,目前,各地、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部署2007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库存检查结果的报送时限   根据工作需要和安排,2007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结果报送的截止时限提前至2007年9月30日,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抓紧进行部署,9月20日前基本完成自查和复查工作,确保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将粮食库存检查结果报送我局。   二、关于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2007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的粮食质量检查重点安排在自查阶段进行,对中央储备粮的质量检查工作按《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中央储备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07]149号)的要求实施,对地方储备粮的质量检查工作按《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地方储备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07]193号)的要求实施,商品粮等其他性质粮食的质量检查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另外,在抽查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工作组也将在被抽查省份抽取部分粮食样品作平行检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