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7月28日20时至29日8时,河南省三门峡地区急降暴雨,降雨量达115毫米,引起山洪暴发。洪水造成流经陕县支建矿业有限公司(支建煤矿)的铁炉沟河河水暴涨。29日8时40分左右,洪水涌入一废弃充填不严实的铝土矿井(紧*中铝矿业分公司联办的露天采矿大坑旁边),冲垮三道密闭,泄入支建煤矿井下,导致垂深173米的巷道被淹。该矿井下当班作业人员102人,其中33人脱险升井,69人被困。   事故发生后,支建煤矿、中铝矿业分公司和当地政府立即组织抢险自救,查找、封堵泄水点,组织向被困人员通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9日下午14:00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与现场通话了解情况,要求首先堵死水源,向井下通风,尽快组织排水营救。国务院领导立即做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河南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迅速赶赴现场,共同研究确定了“一堵、二排、三送”的抢险方案,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工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通过76个小时的艰苦奋战,克服困难,排除险情,最终取得了救援成功。截至8月1日12时53分,69名被困矿工全部获救。   支建煤矿“7.29”淹井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能够取得成功,首先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亲切关怀,指示明确;二是组织指挥坚强有力,正确决策,科学施救;三是以武警官兵、义马煤业集团公司干部职工为骨干的抢险人员以及地方的同志顽强战斗、奋勇拼搏;四是社会各方积极支援,密切关注,共同努力;五是支建煤矿和被困矿工积极自救。“7.29”淹井事故的抢险救援成功,彰显出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出广大党员干部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感;反映出武警部队和国有企业在抢险救灾中的突击队和骨干作用;展现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和谐氛围和良好风尚,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七月份以来一些地方突降暴雨,发生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由于工作上的漏洞引发事故灾难,煤矿透水淹井、非煤矿山坍塌、建筑工地坍塌或遭受洪水泥石流袭击、尾矿库翻坝或垮泄等接连发生,人员伤亡和损失重大,对安全生产造成了威胁。除了支建煤矿“7.29”淹井事故之外,还有以下14起:   7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一处非煤矿山因雨水浸泡,造成岩壁坍塌事故,3人死亡。7月5日,山西省临汾地区乡宁县凡水渠煤矿发生透水事故,9人死亡,该矿隐瞒不报;7月5日,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一处采石场因连日降雨,造成边坡坍塌事故,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7月11日,河南省济源市济源煤业公司六矿发生透水事故,6人死亡。7月18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庙背冲煤矿发生透水,4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7月18日,新疆煤田地质局161队在巴音郭楞自治州轮台县的阳霞矿区施工时,遭洪水袭击,7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7月19日,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苏家河水电站因连续3天降雨200毫米,发生泥石流灾害,住在工棚里的部分民工被埋,其中27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7月20日,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第四工程局第一分公司承建的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一处水电站施工工地,因大雨造成山体坍塌,8人死亡。7月22日,山西省吕梁地区兴县魏家滩镇一处小煤矿因突降暴雨、采空区塌陷造成淹井,3人死亡,8人失踪。7月26日,山西省吕梁地区孝义市庆平煤矿发生透水,水源是临近废弃小煤矿采空区老窑水,9人被困,经抢救生还。7月27日,贵州省铜仁地区万山特区一处汞矿尾矿库,因连降大雨发生翻坝,尾矿水对库区下游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7月30日,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一处铅锌矿尾矿库发生垮泄,近万立方米尾砂流失,造成江河污染,冷水江市和新化县停水30小时。8月5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十六局四公司在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宜万铁路隧道施工时,在一线隧道内掘进工作面放炮出渣过程中,发生突水突泥事故,52人被困,经抢救42人生还,3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8月7日,贵州省毕节地区黔西县垅华煤矿发生透水事故,8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初查为相邻连通已关闭矿井采空区的老窑水,冲垮井下密闭造成透水。   支建煤矿“7.29”淹井事故以及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水害事故,深刻暴露出在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上,在防范透水治理水害上,以及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各地、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倍加警觉。8月份自然灾害仍可能频发,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和支建煤矿“7.29”淹井事故成功救援的经验,落实好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立即组织再次排查治理水害隐患,落实防洪防汛防透水等预案和措施。支建煤矿在开采技术工艺、生产系统等方面有一定基础,有受困人员赖以生存的井下通讯系统、井下防尘供水系统和矿井压风系统“三条生命线”,有比较稳固、不易塌陷的锚喷和金属支护巷道,有在关键时刻能够发挥带头作用的党员和骨干。但同时,该矿对周边存在的多处废弃铝土矿、露天铝土矿大坑等重大隐患缺乏了解,没有预防事故的措施和预案;严重超定员生产,该矿核定能力14万吨/年,井下当班作业人员多达102人,超员一倍以上,导致被困人员多。煤矿和其他企业都要认真吸取“7.29”淹井事故和上述其他事故的教训,一是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地区存在的水害等隐患。凡与周边小煤矿、小矿山有连通处,必须立即彻底密闭;对已关闭和废弃的小煤矿(窑)、小矿山(井)必须在地面上填实填死;对周边河流河沟必须加强加固防洪措施;加强汛情水害预测预报和水文资料管理,切实加强安全防范。二是再次检查落实防汛、防洪、防透水、防泥石流、防坍塌滑坡、防雷电等预案和措施,配足抢险救灾必需的各种排水设备、物资和队伍,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到位。三是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县级以上政府抓紧做好预案编制工作,做好企业预案、政府预案、部门预案等之间的衔接,建立与武警、消防和其他专业救护队伍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演练,提高应对处置事故事件的能力。四是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各类企业要抓住典型事故和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不放,及时剖析总结、研究整改,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探放水措施,自觉防止和纠正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坚定不移地深化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依*管理强矿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总结“7.29”淹井事故,如果支建煤矿基础设施差,如果事故发生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很难做到成功救援。对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小煤矿的整顿关闭,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水患和瓦斯灾害严重的年产3万吨及其以下小煤矿,必须立即关闭。尚未确定并公告第三阶段关闭矿井名单的省(市),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的部署,8月底之前必须如期公布矿井关闭名单;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尚未批复下达的省(市),9月底之前要把资源整合方案批下去,规范进入技改程序,确保年底之前全国再关闭1000处以上,累计关井超过1万处。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大力推动第三阶段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顺利开展。   “7.29”淹井事故的成功救援表明“管理强矿”是提高煤矿防范抵御事故灾害能力、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举措。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兖州现场会和郑州现场会确定的任务。对国有重点煤矿,要督促其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根治隐患,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对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之后保留下来的小煤矿,要借鉴“7.29”淹井事故抢险救援成功的经验,促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建立和完善矿井上下通讯系统、防尘供水系统和压风系统等“三条生命线”并保证完好、畅通、可*.各地要针对当前小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认真研究落实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的措施,强制推行壁式采煤方法,积极推进支护改革,逐步淘汰木支护;要督促煤矿企业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确保顶板支护管理到位和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应急救援基地队伍建设和联动机制。 “7.29”淹井事故的抢险救援,义马煤业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伍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按照政府资助、企业运作、服务社会的思路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安排,依托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建设列入规划的26个国家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和20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都要结合实际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建成一批装备精良、素质较高的矿山和危化救护队伍,平战结合、加强训练演练,储备足够的救灾设备和物资。各地小煤矿、小矿山、小工厂、小作坊等,凡是没有条件建立企业救护队伍的,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都要组织督促这些小企业与邻近大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合作机制。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尚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省份和市(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抓住当前时机,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尽快建立运转。   请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此通报迅速转发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指导检查。   二○○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