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水计〔2007〕116号) 各市水利(务)局:   随着我省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建设已经越来越紧迫。2002年1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通知》,2004年起全省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通过近四年的不懈努力,全省省辖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已累计完成投资91亿,城市防洪排涝工程能力和水生态环境效益十分显著。但是,各地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进展很不平衡,总体上与“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省辖市中心城区防洪骨干工程建设,形成大中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的目标仍有相当差距。为了进一步推动各地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现将全省省辖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京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448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中心城区20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沿江沿河设立21个防洪保护圈。主要建设内容为280公里防洪堤达标,新建、改造建筑物,续建城市排水工程等,规划总投资25.6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11.5亿元,完成120公里防洪堤达标及部分配套建筑物改造等,中心城区168平方公里基本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十一五”期间计划结合滁河、秦淮河流域整治进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   二、无锡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570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中心城区20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运东片实行大包围,运西片分圩自保。运东片建设8个枢纽控制工程、300立方米每秒泵站、32公里堤防,运西片6个圩区圩堤达标和山洪防治,规划总投资20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12.6亿元。运东大包围8座枢纽控制工程中,仙蠡桥、江尖、寺头港、九里河、伯渎港5座已经建成,严埭港、北兴塘、利民桥正在抓紧建设。到2008年,136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可以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   三、徐州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582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布局是依托微山湖、郑集河、废黄河堤防以及云龙湖大坝作为防洪屏障,划分京杭运河、房亭河、废黄河、奎河四个排水区14个排水片。主要工程布局包括郑集河南堤加固,徐运新河、三八河及废黄河、奎河治理等,规划总投资22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6.8亿元,实施了废黄河分段治理,奎河、荆马河、徐运新河、王窑河治理,云龙湖水库加固、大龙湖改造,市区泵站改造等工程。“十一五”将继续实施废黄河、徐运新河、琅河及玉带河治理,可使108平方公里建成区基本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四、常州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480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中心城区20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依靠长江堤防、武澄锡西控制线等作为外围屏障,以京杭运河、丁塘河、三山港、采菱港为界分为4个片区治理。主要工程是外围堤防加固、片区内河整治、闸站改建增容、城区洼地治理等,规划总投资29.8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10.8亿元,完成防洪墙10.5公里、横塘河南北枢纽、9座排涝泵站,河道整治52公里,以及中心城区42处洼地治理。预计到“十一五”末,156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可达200年一遇、82平方公里武进湖塘片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五、苏州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400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中心城区20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以京杭运河、胥江、娄江等为界划分6个防洪区,中心城区大包围,其余5区设15个防洪排水片。中心城区主要建设10座枢纽控制工程,其余5区加固圩堤、疏浚河道、增设泵站,规划总投资66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15.6亿元,中心城区防洪包围的10座控制工程中青龙桥、东风新、元和塘、南庄、仙人大港、大龙港6座已经基本建成,澹台湖、上河塘、外塘河3座正在抓紧建设。“十一五”末7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可以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新区、工业园区可以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六、南通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227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巩固长江堤防,按通吕河高水系、通启河中水系和沿江低水系分片设防。主要工程是加固长江堤防、完善分片水系控制、增建沿江排涝口门、整治主要排水河道,规划总投资11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2.5亿元,改建了小姚港闸、任港闸,兴建了海港引河北闸、郭里头闸、人民西路地涵等7座建筑物,完成了海港引河、金通河、濠东河等91条段河道整治。南通市城市防洪主要受长江堤防控制,“十一五”可望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七、连云港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721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依托新沭河、蔷薇河、海堤构筑外围屏障,山区撒洪,分大浦河、排淡河、烧香河三大排水区。主要工程包括新沭河、蔷薇河及海堤加固,大浦河拓浚、排淡河调尾、烧香河整治,小水库加固和完善截洪沟等,规划总投资21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2.3亿元,完成了大浦闸、大板跳闸及烧香闸拆建工程以及西盐河、东盐河、龙尾河拓浚。2007年计划实施大浦河调尾工程,连同新沭河、海堤达标工程完成,88平方公里建成区可以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八、淮安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450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淮阴区5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依托淮河入海水道、分淮入沂、废黄河、京杭运河、里运河堤防作外围屏障,分别形成防洪包围圈,分6个排水片、55个排水区。主要工程是加固外围防洪堤防、疏浚内部排涝河道、新建扩建泵站,规划总投资13.68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4.3亿元,主要是二河东堤加固、城区泵站改造、文渠、清扬大沟、里运河清隆桥段、越河段及河下桥-人民桥段等河道整治。由于淮安城市防洪的外围屏障主要是流域排洪干河,入海水道建成后,防洪标准已接近100年一遇,如洼地治理世行贷款工程、里运河截污导流工程等项目按期实施,到“十一五”末,97平方公里建成区可以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九、盐城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199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以通榆河、新洋港、皮岔河、小新河为界构建5个防洪区、内部划分12个排涝分区。主要工程包括新越河拓浚,大马沟、新河、三墩港等外围区域河道疏浚,防洪堤建设以及串场河西闸站、串场河防洪闸、蟒蛇河防洪闸等控制建筑物,改建109座圩区防洪闸和39座排涝站等,规划总投资17.4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1.6亿元,完成了大马沟、新河、三墩港堤防,小洋河东支闸站,圩区5座防洪闸和12座排涝闸等,目前正在实施串场河防洪闸和大新河闸站工程。“十一五”末,预计可完成第三、第五防洪区的建设任务,使135平方公里城区面积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十、扬州市   扬州市规划防洪保护面积230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以长江、淮河入江水道、京杭运河大堤为外围屏障,北部整治沿山河、西部增辟乌塔沟分洪道,内部分11个排水区、34个排水片。主要工程包括流域堤防加固、沿山河及仪扬河整治、乌塔沟分洪道、增建泵站、疏浚河道,规划总投资14.76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3.7亿元,主要是沿山河整治,主城区东片、西片防洪工程等。乌塔沟分洪道工程拟在2007年启动、“十一五”期间建成,150平方公里建成区可提高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十一、镇江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360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山洪标准2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以原有江堤和外侧新建堤防共同构成新的长江防洪控制线,利用镇江港原港池作调蓄水库,控制港池和市区排水干河水位,整治市区河道,扩建洼地排涝泵站。主要工程包括长江防洪控制线工程、老江堤加固及老港池周边整治工程,运粮河、古运河、虹桥港整治工程,以及支河整治、排涝泵站建设等,规划总投资13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8.6亿元,完成了长江防洪二道防线建设、丹徒闸和丹徒南闸,以及光明河、虹桥港、张王庙沟、团结河、大运河上段、大港河整治,金山湖退鱼还湖工程正在实施,长江防洪控制线主要工程引航道口门枢纽工程已经开工。“十一五”末,92平方公里主城区可望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东、西两翼约46平方公里可基本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十二、泰州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115平方公里,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以长江、新通扬运河、泰州引江河堤防作外围屏障,分通南和里下河南北两区西北、中北、东北、新区、老城5片,形成“一横、二纵、三环”水系。主要工程包括堤防加固和挡洪墙建设,分区封闭控制工程,河道整治、排涝泵站等,规划总投资23.3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5.7亿元,完成了凤凰河、翻身河、中子河、稻河等整治和西北片、中北片封闭工程。“十一五”末,70平方公里建成区可望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十三、宿迁市   规划防洪保护面积63平方公里,防洪标准50年一遇,排涝标准10年一遇。防洪工程布局是依托骆马湖、废黄河、中运河堤防为外围屏障,分旧城、河西、运东3个排水片、16个排水区。主要工程包括骆马湖、中运河堤防加固、废黄河整治、河道疏浚、增建泵站,规划总投资8.8亿元。   目前已完成投资5亿元,进行了骆马湖堤防加固和中运河、废黄河整治。“十一五”末,63平方公里建成区可望基本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社会财富高度集中。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是最重要的社会管理内容,也是水利建设的重点任务。各级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重要的政府工作目标,切实加大投资力度,全面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省辖市中心城区防洪骨干工程,形成大中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的目标要求,认真分析工程建设进展相对滞后的具体原因,研究对策,强化措施,科学安排,精心组织,保证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省水利厅将定期通报全省各地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情况,并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列为水利基本建设的重点考核内容,并与省级补助实行挂钩,确保“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既定目标任务。   附:省辖市城市防洪建设情况汇总表(略)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