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办调〔2007〕115号) 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省粮食局:   目前,夏粮收购工作已经陆续展开,部分省已经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为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认真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经研究,我局将组成4个调研组,由局领导带队,分赴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夏粮主产省,对夏粮收购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夏粮收购工作准备情况。包括仓容、器材、场地、人员和收购资金的准备情况,各地对夏粮收购工作的安排情况;最低收购价小麦销售出库和移库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仓库维修情况等。   (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落实情况。包括对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宣传情况,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委托收储库点、储存库点及延伸收购库点的落实情况,收购库点的收购价格水平、执行质量标准和向农民及时兑付售粮款等情况,以及为售粮农民开展优质服务的有关措施。   (三)其他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情况。包括未被委托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其他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等入市收购情况。   (四)农民售粮的有关情况。走访部分农户,了解农民的售粮意愿和售粮方式,包括农民向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收购库点出售小麦的数量、价格、运距、运输成本以及农民向其他主体的售粮数量和价格等情况。农民对于国家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意见和要求。   (五)了解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各地对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时间   调研组将于2007年6月11日起陆续出发,调研组组成名单和具体出发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请你省粮食局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