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   根据你市申请、广东省环保局推荐,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程序,我局定于2007年5月17日—19日对你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协助我局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 戴祥   电话:(010)66556241   附件: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组人员名单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模范城市 考核验收 通知   抄送: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附件:   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组人员名单   组 长:   樊元生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司长   副组长:   王子葵 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   联络员:   李 蕾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城市处处长   成 员:   夏 光 国家环保总局政研中心主任研究员   柴发合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所所长研究员   赵银慧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综合室高工   冯东方 国家环保总局政研中心政策室主任副研究员   李丽中 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所副研究员   高 彤 国家环保总局政研中心政策室副研究员   喻 旗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综合处副处长   戴 祥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城市处主任科员   吕凤林 广东省环保局规划财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