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综〔2007〕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调整后的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如下:   一、郑松岩市长:为全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市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二、梁建勇副市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物价局、外经贸局、口岸与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华榕公司、金融、税务等部门及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三、朱华副市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广电局、广电集团、旅游局、爱卫办、文物局等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四、陈奇副市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计生委、农工商总公司、农科所、气象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五、时小雨副市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环保局、园林局、人防办公室、土地发展中心、住宅发展中心、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建办、建工集团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六、杜源生副市长:承担郑松岩市长委托、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陈为民副市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贸易发展局、粮食局、工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交巡警支队、消防支队、外办、台办、侨办、支前办、残联、老干局、供销社、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等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八、徐铁骏副市长:协助郑松岩市长具体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控制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责任指标,负责指导、协调、督促经委(乡镇企业局)、安监局、国资委、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港务局、机械冶金行业办、轻纺行业办、医药化工行业办、城镇工业集体合作社、工艺美术研究中心、信息产业办、科技园区、软件园、公路局、地方海事局、地震局、长乐国际机场、电业局、海事局、技术监督局、药品食品监督局、省信息产业厅福州局、电信、邮政、南昌铁路福州办事处、福州盐务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