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7-03-02施行日期:2007-03-02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7-03-02
施行日期 2007-03-02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正文
各司、局,京内各直属单位: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以下称“两会”)分别于3月5日至16日和3月3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为做好“两会”期间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两会”期间,各司、局,京内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除必须参加的国际会议、比赛外,不得出国、出差,其他负责同志也尽可能不出国、出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京的,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报总局领导批准。
二、根据“两会”统一安排,总局将安排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总局领导列席旁听大会,与会同志要切实摆正位置,虚心听取代表、委员意见,耐心回答询问,不得缺席或迟到、早退。
三、为保证“两会”顺利进行,各单位不得擅自邀请“两会”代表、委员参加座谈会、参观展览、观摩比赛等各类活动,不得向他们赠送礼品、纪念品,不得组织宴请或参加宴请。
四、“两会”期间,各单位要指定一位负责同志专门负责有关工作,了解“两会”有关工作要求和本单位有关工作安排。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联络畅通,有突发重要情况要迅速向总局报告。
五、各单位要做好内部稳定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事宜。及时掌握信访特别是集体上访的动向,认真做好疏导,妥善解决来信来访问题。要重视“两会”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要注意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积极预防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坚决防止“两会”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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