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办发〔2007〕16号) 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2007年,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深刻认识加强林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维护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重要意义。坚决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林业建设、机关党的建设、机关建设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之中,积极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扎实推进林业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林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证。   一、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要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林业建设中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党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部署,进一步增强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指导林业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和有效性。   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学习型、服务型、勤政廉洁型、务实高效型”机关建设的切入点,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大力提倡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要继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规定。要牢记“两个务必”要求,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清理整顿、监督检查。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   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理论,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纳入林业工作大局和机关建设,纳入干部培训、党校教育和林业职业教育。要继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革命传统作风教育,加强党章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和思想道德修养。要继续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抓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意识。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廉洁风尚,形成廉洁氛围。   要按照局党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的要求,坚持先进性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开展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体会和经验交流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在本单位讲廉政党课,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岗位廉政培训。要坚持局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进一步形成宣传合力。要认真执行违法违纪案件年度分析报告制度,深刻分析产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坚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上半年,直属机关统一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国家林业局“六不准”规定以及公务接待、出国考察培训、下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领导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干部八小时工作以外管理等各项规定。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坚决予以清理纠正。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的纪律,加强公务车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编制和程序履行报批手续,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和使用小汽车。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制度,不准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不准挪用、截留、转移、挤占林业专项资金,不准建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不准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要求,决不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坚决维护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继续坚持以查处发生在局直属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违法乱纪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对在林业投资项目中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单位、法人违法违纪为小团体谋取利益的案件要严肃处理有关人员,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严重违反《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案件,要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珍贵野生植物、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骗取国家林业项目资金等违法行为,保证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和执行。   各级林业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履行案件查办职能,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制度,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提高办案能力和效率,决不能失职。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办理,对查办的案件要逐级上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研究违法违纪案件的新特点,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思想、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直属机关和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单位要继续抓紧落实中央和局党组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继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和林业系统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认真梳理和分析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治理对策。要充分发挥局机关各业务职能部门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归口管理的单位和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监管,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机结合,继续狠抓规章制度建设,深化相关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林业执法执纪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行政许可、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物资采购等领域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案件上报、督办制度。要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课题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报告,第一季度召开一次林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研讨会。   四、认真治理和纠正林业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认真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各自的业务工作,切实把治理和纠正林业行业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纳入各单位的总体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落实。要继续巩固林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坚持开展林业部门的报刊治理工作,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完善林业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机制、健全林业社会群体事件的诉求渠道和化解矛盾机制。要进一步加大“三站一所一办”等基层林业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健全考核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决制止乱收费,防止林农负担反弹。要继续加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加强对基层林业站所政风行风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坚决防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的发生。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认真完成局牵头落实和配合落实的任务,保证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农村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实施林业重点工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督查督办,坚决制止和纠正侵害林农利益的问题;对于在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未审先推、超范围推广、哄抬林木种苗价格等坑害林农的行为,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林木种苗行政许可审批;对于在征占用林地、林地承包、林地林木流转中发生的损害林农和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切实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对于以托管造林等形式非法集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加强调查和研究,积极宣传和引导,强化监督和管理,规范社会投资造林及流转的条件和程序。   五、进一步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和惩防腐败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要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局党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积极从源头上建立健全惩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研究探索干部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干部任期制,积极探索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二是继续推进财务和资金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央政府投资林业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实施办法、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育林基金管理办法。三是继续推进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机关基建工程工作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基建工程和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制度化。四是继续推进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差旅费、长途电话费、小型设备维修费、办公用品使用等管理办法。五是继续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和建立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定期评价的机制,加快推进网上审批试点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六是继续推进林业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切实做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总结工作和森林公安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   要继续完善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加快推进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从政行为的制度,制定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管办法、国家林业局行政复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办法、外事廉政规范和管理措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缴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制度,制定违纪违法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制度,修订对署名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局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各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逐级建立和完善林业工程项目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林业工程监理制度,积极探索制定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失职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六、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权力运行的监督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加强党内监督特别是党委会、党支部内部监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一是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和监督工作,积极研究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分管行业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责任主体作用。二是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履行职责,努力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的监督,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三是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继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国有森林资源和资产监管、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行政许可审批、政府采购和林业行政执法等过程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监督作为第一位职责,把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作为衡量履行监督职责的标准,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林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反腐倡廉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学习和党性锻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协助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研究新问题,勇于探索新思路,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全面推进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国家林业局??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