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武汉)、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蚌埠市)、珠江水利委员会(广州)、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松辽水利委员会(长春)、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其他直属单位(自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乌鲁木齐):   2007年春节将至,节后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即将召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水利安全生产。现对春节和“两会”期间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06]32号)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确保安全生产。   二、春节前后和“两会”召开期间,各单位要以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供水、电力生产、农村水电、车船交通、防火防爆和水库旅游为重点,深入水利生产建设第一线,全面认真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积极查找各类危险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检查要注重实效,真正起到消除隐患,杜绝违章,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及时整改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要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组织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要认真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施工现场和施工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和措施制订,冬春季防寒、防冻、防火和防煤气中毒,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安全教育和遵章守纪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及时纠正,责令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病险水库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检查水库运行安全的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严防垮坝等事故发生。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施工,正确处理除险加固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进度、质量与水库运用的关系。除险加固项目未验收的水库,不得按正常水库投入蓄水运行。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立即整改,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用电户等的安全检查工作,防范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要重点对县以下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安全规章制度设立情况,“四无”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重大人身、设备、火灾、溃坝等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农村水电企业要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发动群众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设备检修、试验工作,作业中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杜绝违章行为。   六、各级水文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文生产作业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水文测船要依照《水文测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有齐全有效的证书和文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以确保航行安全为原则,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备消防救生设备和堵漏器材,在测流操作过程中严禁违章操作。水上、冰上、高空和高原等水文野外作业,要预先制定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穿戴救生衣等防护措施。加强水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七、针对节日期间组织文体活动和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发生火灾等事故的情况,加强对宾馆、招待所、餐厅、培训中心、职工医院、幼儿园、集体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及油库、炸药库、仓库、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监控和值班巡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八、各单位要根据节日和冬春季道路特点,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检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堵塞漏洞,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要重点抓好冰雪道路和雾天行驶安全;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保证车船况良好,防止带“病”运行;加强本单位车辆驾驶员以及非职业司机的安全教育,防止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 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