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19日)   1、根据《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过批准进行的涉外社会调查活动,需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本项调查属自愿性调查等内容。   2、标注位置在调查表首页的右上角,如上所示。   3、字体和字号规定如下:“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为小四号楷体;“国家统计局”和“国统涉外审字[1999]****号”为小四号仿宋;“本项调查属自愿性调查”为小四号黑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