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公布日期:1998-11-04施行日期:1998-11-04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宪法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8-11-04
施行日期 1998-11-04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正文
(1998年11月4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8年7月4日在阿拉木图签署的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补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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