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5年3月1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引渡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