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的决定
公布日期:2006-10-31施行日期:2006-10-3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宪法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10-31
施行日期 2006-10-31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正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1981年6月22日第67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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