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高粮食储藏技术的现代水平,科技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安全绿色储粮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项目。在支撑国家粮食安全绿色储藏的公益技术和推广应用示范、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三个层面上设立了8个课题,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本项目采取向企业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现公布本项目的申报指南和有关申报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积极申报。   一、课题申请单位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积极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每个课题的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超过6个法人单位。   (三)项目申请单位要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企业自主申报应具有一定的研发实力,并有专门的科研项目管理机构,资产负债率低于2/3,无不良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要出具相应证明。   二、课题负责人   (一)年龄应不超过60周岁(截止2006年10月),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从事有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一线工作4年以上;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固定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用于所申请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   (三)行政管理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已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但未按期完成任务、未经验收、项目执行不好、学风不良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项目的课题;   (四)研究开发方向与所申请的课题有较强关联性,对国内外有关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已完成相应课题的前期科研工作,前期科技成果可靠,具有创新性。   (五)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三、课题经费   (一)本项目国家科技拨款的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技术承担单位的攻关研究开发与集成示范;   (二)申报单位或申报联合体应承诺按国家科技拨款经费不少于1:1的比例提供相应的自筹配套资金,并保证配套资金到位。承担课题的企业要求按课题国拨经费数不少于1∶2提供配套资金。   (三)课题承担单位应提供相应配套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应有相应说明。   (四)课题承担单位对课题经费需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管理、单独核算。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必须以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或所属部门科技(科教)司审定后,进行申报。   (二)申请的课题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开发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有明确的考核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   (三)申报单位提供材料内容应真实可靠,需提供相应课题有关前期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成果查新证明;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等。   (四)超出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申报将不予受理。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课题申请书格式(附件2)将在国家科技部(www.most.gov.cn)和国家粮食局网站(http://www.chinagrain.gov.cn)发布。   (五)课题预算书须单独装订,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编制要求参照《关于200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财函[2006]12号)(见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   (六)申请书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一律采用A4纸打印(四号仿宋字体、双面印)、装订盖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并加盖第一申请单位公章,一式十五份,于2006年10月31日前送到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科技处,过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906室(100038)   联系人:姚磊 张成志   电 话:010-63906906、63906832   五、课题评审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司将对申请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评审,择优立项。   附件:1.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安全绿色储粮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安全绿色储粮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课题申请书格式   国家粮食局 二00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