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30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演出管理中心邀请美籍华人歌手潘玮柏,于2006年5月8日到北京北航大学体育馆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