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37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与艺海剧院合作邀请德国音乐剧《rolf的小鸟婚礼》剧组一行41人,于2006年5月28日至29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