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6]4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深圳市文化娱乐交流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于2006年5月21日到深圳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