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钢琴家俞志梁及韩国歌手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公布日期:2006-04-26施行日期:2006-04-2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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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4-26
施行日期 2006-04-26
发布部门 文化部
正文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 39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与上海爱迪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邀请美籍华人钢琴家俞志梁、韩国歌手YOO HO SOK、JUNG YU LEE、SON KI BUM、BYUN JAE WON等一行5人,于2006年5月3日到上海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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