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挪威兄弟铜管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公布日期:2006-04-06施行日期:2006-04-0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6〕56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4-06
施行日期 2006-04-06
发布部门 文化部
正文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27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美琪演出经纪有限公司邀请挪威兄弟铜管乐团一行8人,于2006年5月13日至20日到上海、江苏、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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