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18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意大利卡达克洛运动舞蹈团一行12人,于2006年5月19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