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2005年度全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竞赛评比结果的通报
公布日期:2006-02-20施行日期:2006-02-2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2-20
施行日期 2006-02-20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正文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励办法》(广发技字〔1998〕617号)的有关规定,总局组织各播出单位开展了2005年度技术维护竞赛评比,现将竞赛结果公布如下(按竞赛成绩顺序排序):
获得2005年度全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评比比赛优秀奖的单位有:吉林省广播电视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广播电视局、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天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峡之声广播电台、青海省广播电视局、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山东省广播电视局、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中央电视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江西省广播电视局、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西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贵州省广播电视局、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重庆市广播电视局、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特通报表彰。?
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情况取得了良好成绩,参加评比的37个单位全部达到优秀成绩,希望全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部门的各级领导和职工,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通过科技创新、体制创新、队伍建设和目标管理,提高广播电视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播出质量和服务质量,坚决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停播事故,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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