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长江口航道建设有限公司已调整为交通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不再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特此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六年一月十四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号
公布日期:2006-01-14施行日期:2006-01-14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1-14
施行日期 2006-01-14
发布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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