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信息系统各试点单位做好注册管理子系统数据提交及审批工作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4-02-04施行日期:2004-02-04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4-02-04
施行日期 2004-02-04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正文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山东、河南、广东、云南、新疆体育局,各奥运项目管理中心:
按照工作进度安排,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信息系统人员注册管理子系统各试点单位的网络联调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各省(区、市)试点单位的运动员注册信息数据提交以及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数据的审批与归档。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体竞字[2003]113号文件要求,2003年9月至2004年7月为“人员注册管理子系统软件”推广实施运行阶段。此阶段试点单位为竞体司、各奥运项目管理中心及第一批试点的13个省(区、市)体育局。
在试运行阶段,各试点单位2004年度运动员注册工作采取网上注册和文件注册并行的双轨制,以文件注册方式为最终依据,2005年度将全部推行实行网上注册。
二、2004年注册管理子系统试点单位各省(区、市)试点单位的数据提交工作要求在2004年2月13日前完成。为避免由于同时提交数据而造成网络堵塞,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日程安排提交数据:
2月9日: 广东、河南
2月10日:河北、山东
2月11日:江苏、天津、辽宁
2月12日:江西、浙江、福建
2月13日: 新疆、北京、云南
三、各奥运项目管理中心试点单位对各省(区、市)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批与归档,时间从2月9日始,2月25日前完成。
四、建议各单位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即获得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信息系统第一期培训班结业证书的人员)完成此项工作。为了便于工作中的联系与协作,各单位参与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人员名单可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sport.gov.cn。
五、未尽事宜,联系咨询:
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
李海钢 电话:67112233-2363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
刘秋利 电话:67112233-2393
二〇〇四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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