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大连北良有限公司:

  为了解和掌握我国粮食仓储设施情况发生的变化,特别是三批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新增加仓容和新配备设备的情况,我局决定对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全国粮食仓储设施的仓容量、仓型状况、地区分布、完好程度、技术装备和设备情况等,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统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责任。各地区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开展统计数据的审核、填报和汇总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对经查实因工作失误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数据不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时间安排

  1. 2003年12月31日前,我局将向各地区和各单位分发新编制的专用统计软件光盘,光盘数量与实际统计填报单位数量一致(我局发到省级粮食局和有关总公司,省及总公司以下的单位由省级粮食局及总公司转发);

  2. 原则上2004年1月30日前,各地区和各单位要完成对本行政区或本公司内所有统计填报单位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包括统计方法。指标说明和软件使用培训);

  3. 2004年2月28日前,要全面完成库点报表的填写、报送和汇总工作;县级粮食局及各公司相应单位开始进行汇总工作;

  4. 2004年3月30日前,各省级粮食局和总公司要完成全部统计工作,并向我局管理司报送统计结果;统计结果包括汇总电子报表(主产区包括库点电子报表)、纸质汇总统计报表(加盖公章)和书面统计报告;

  5.我局将在2004年4月初,组织召开全国仓储设施统计报表汇编会,讨论和统一个别口径等方面的误差,然后形成全国仓储设施统计总结报告和统计结果。

  此外,我局将按照上述时间安排,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地区和各单位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组织领导。请各地区和各单位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切实做好这项粮食仓储业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并于2004年1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本单位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开展本项工作的计划及时间安排方案报送我局管理司。

  四、其它要求。请各地区和各单位加强对所有统计填报单位的指导和协调。计划单列市的统计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统一安排并汇总上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和大连北良有限公司单独统计所属粮库的数据,并向我局报送统计结果。黑龙江农场总局所属粮库的统计工作纳入黑龙江省粮食局统一安排。各填报单位,特别是县及县以上粮食局要尽可能采用计算机进行填报和汇总作业,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二OO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