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7年制中医学专业毕业生及中医学专业临床类研究生参加1999年医师资格考试的意见的函
公布日期:1999-09-13施行日期:1999-09-13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中医药医二〔1999〕6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9-09-13
施行日期 1999-09-13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现就7年制中医学专业毕业生及中医学专业临床类研究生参加1999年医师资格考试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到目前,开设7年制中医学专业的中医药院校共5所,其中3所院校已有毕业生,共两届(1998、1999年),毕业生总数约100人。从3所院校7年制中医学专业的教学计划看,临床时间均在2年左右。因此建议,对7年制中医学专业毕业生,应允许毕业当年即可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中医学专业临床类研究生的教学要求,在研究生期间,必须有1年时间在临床各科进行轮转接受专业训练。因此建议,对中医学专业临床类研究生,应允许毕业当年即可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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