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一些单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假借"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名义,拉赞助、拉广告,造成不良影响。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凡以"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名义进行的各类活动,均应以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的正式文件为准。

  二、未经准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三、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以"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名义进行商业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我单位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各有关单位如遇此类情况,请及时通报我单位。

 
                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水利部信息中心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