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
4 监测方案设计
 4.1 测站布设
 4.2 监测频率与时间
 4.3 监测内容与项目
 4.4 监测项目观测与分析方法
5 水环境质量评价
 5.1 评价方法
 5.2 评价标准
 5.3 评价结论
6 沉积物环境质量评价
 6.1 评价方法
 6.2 评价标准
 6.3 评价结论
7 生物质量评价
 7.1 评价方法
 7.2 评价标准
 7.3 评价结论
8 质量保证与控制
9 监测报告
附录A ( 规范性附录)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报告内容与格式
 A.1 文本格式
 A.2 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报告内容
附录B ( 规范性附录)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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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的原则、主要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的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18421 海洋生物质量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

  GB 12763.1 海洋调查规范(第7部分)

  GB 17378.1 海洋监测规范(第7部分)

  GB XXXXXX 海洋沉积物质量

3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程。

3.1 陆源排污口 terrestrial pollution source

  直接向海域排放废水和污染物的排放口,但不包括河流入海口。

3.2 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 sea area of terrestrial pollution source

  受陆源排污口影响海域外缘向排污口一侧的海域。

4 监测方案设计

4.1 测站布设

4.1.1 布设原则

  —— 测站应布设在受陆源排污影响的海域范围内;

  —— 测站的布设应覆盖或代表监测海域。

4.1.2 布设方法

  水质测站以排污口为放射中心,按扇形布设。根据排污口的影响范围布设测站,测站数量一般不少于6个。

  沉积物测站应从水质测站中选取,其数量应少于水质测站,但一般不少于3个。

  生物测站应从沉积物测站中选取,其数量应少于或等于沉积物测站,但一般不少于2个。

4.2 监测频率与时间

  水质监测一般每年4次,监测月份为3月、5月、8月和10月。

  沉积物监测一般每年1次,监测月份为8月。

  生物监测一年监测1次,监测月份为8月。

4.3 监测内容与项目

4.3.1 监测内容

  必测内容为水文气象和水质;

  选测内容为沉积物和生物质量。

4.3.2 监测项目

4.3.2.1水文气象

  风向、风速、气温、气压、天气现象、水温、水色、水深、透明度、海况。

4.3.2.2 水质

  根据该排污口排放的特征污染物,确定必测项目,同时监测pH、化学需氧量(COD)、盐度、活性磷酸盐、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铜、铅、砷、锌、镉、汞、硫化物、油类、悬浮物、叶绿素-a等。

4.3.2.3 沉积物(选测项目)

  根据该排污口排放的特征污染物,确定必测项目,同时监测汞、铜、镉、铅、砷、石油类、硫化物、滴滴涕、多氯联苯等。

4.3.2.4生物(选测项目)

  监测项目:石油烃、总汞、镉、铅、砷、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联苯。

  监测分析方法(包括采样和现场与实验室分析)详见《海洋生物质量监测技术规程》。

4.4 监测项目观测与分析方法

4.4.1 水文气象

  水文气象观测应满足附录B的要求。

4.4.2 水质

  水质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应满足附录B的要求。

4.4.3 沉积物

  沉积物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应满足附录B的要求。

4.4.4 生物

  生物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应满足附录B的要求。

5 水环境质量评价

5.1 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但pH不参与评价。

  计算公式为: Pi=Mi/Si.................................................................. (1)

  式中:P—i污染物的污染指数;

     M—i污染物的浓度(毫克∕升);

     S—i污染物的海水水质标准(毫克∕升)。

5.2 评价标准

  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根据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功能确定采用的水质标准类别。

5.3 评价结论

  根据单因子评价结果,确定监测海域的水质类别。

6 沉积物环境质量评价

6.1 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

    计算公式为: Pi=Mi/Si..........................................(2)

  式中:P—i污染物的污染指数;

    M—i污染物的浓度(10-6);

    S—i污染物的沉积物质量标准(10-6)。

6.2 评价标准

  采用《海洋沉积物质量》(GB XXXXX—200X),根据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功能确定采用的沉积物质量标准类别。

6.3 评价结论

  根据单因子评价结果,确定海域的沉积物质量类别。

7 生物质量评价

7.1 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

  计算公式为: Pi=Mi/Si................................................(3)

  式中:P—i污染物的污染指数;

     M—i污染物的浓度(mg/kg);

     S—i污染物的生物质量标准(mg/kg)。

7.2 评价标准

  采用《海洋生物质量》(GB 18421—2001),根据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功能确定采用的生物质量标准类别。

7.3 评价结论

  根据单因子评价结果,确定生物质量类别。

8 质量保证与控制

  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与控制应满足GB 17378.1 海洋监测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17378.2 海洋监测规范 第2部分: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的要求。

9 监测报告

  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报告内容与格式

A.1 文本格式

A.1.1 文本规格

  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报告文本外形尺寸为A4(210mm×297mm)。

A.1.2 封面格式

  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报告封面格式如下。

  第一行书写:×××省市(一号宋体,加黑,居中);

  第二行书写:×××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报告(一号宋体,加黑,居中);

  落款书写:编制单位全称(如有多个单位可逐一列入,三号宋体,加黑,居中);

  第四行书写:××××年××月(小三号宋体,加黑,居中);

  以上各行间距应适宜,保持封面美观。

A.1.3 封里一内容

  封里一中应分行写明:监测项目实施单位全称(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分项目负责人(包括现场观测、水文气象、水质、沉积物、生物等分项)姓名;报告书编制单位全称(加盖公章);编制人、审核人姓名;编制单位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内容。

A.2 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报告内容

  报告应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依据监测目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可对下列章节及内容适当增减。

  前言

  简述任务来源、监测任务实施单位、监测海区、监测时间与时段、航次、监测船只与合作单位等的简要说明)

2 监测海域自然概况

2.1 监测海域临近的陆域社会经济状况

2.2 监测海域的陆源排污口状况

2.3 监测海域的资源状况

2.4 监测海域的功能状况

3 监督监测工作概况

3.1 监测站位布设

3.2 监测站位图

3.3 监测站位类型与说明

3.4 监测时间与频率

3.5 监测内容、项目及观测、分析方法

4 监测结果

4.1 水文气象观测结果

4.2 水质监测结果

4.3 沉积物监测结果(如未做则去掉该部分)

4.4 生物质量监测结果(如未做则去掉该部分)

   4.5 其他监测结果

   5 监测海域环境质量评价

5.1 水质评价

5.1.1 评价方法

5.1.2 评价因子

5.1.3 评价标准

5.1.4 评价结果

5.2 沉积物质量评价(如未做则去掉该部分)

5.2.1 评价方法

5.2.2 评价因子

5.2.3 评价标准

5.2.4 评价结果

5.3 生物质量评价(如未做则去掉该部分)

5.3.1 评价方法

5.3.2 评价因子

5.3.3 评价标准

5.3.4 评价结果

  6 管理对策与建议

   6.1 存在的主要问题

   6.2 管理对策

   6.2 工作建议

  7 监测结果报表

8 附图、附表、附件(含参考文献)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B.1.1 水文气象观测应满足GB 17378.4 、GB 12763.2 和GB 12763.3的要求,具体分析方法见表1。

B.1.2 水质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应满足GB 17378.4 和GB 17378.7的要求,具体分析方法见表1。

B.1.3 沉积物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应满足GB 17378.5的要求,具体分析方法见表1。

B.1.4 生物质量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应满足GB 17378.6的要求,具体分析方法见表1。

 

表B1 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采用标准

一、水文气象观测

水温
表层水温表法
GB 17378.4—1998

水色
比色法
GB 17378.4—1998

水深
测深仪法或测深绳法
GB12763.2—91

透明度
目视法
GB 17378.4—1998

海况
目视法
GB 12763.2—91

风速
风速风向仪测定法
GB 12763.2—91

风向
风速风向仪测定法
GB 12763.2—91

气温
干湿球温度计测定法
GB 12763.3—91

气压
空盒气压表测定法
GB 12763.3—91

天气现象
目视法
GB 12763.3—91

二、水质监测

PH PH计法 GB 17378.4—1998
盐度 盐度计法 GB 17378.4—1998
化学需氧量
碱性高锰酸钾法
GB 17378.4—1998

活性磷酸盐
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1998

亚硝酸盐—氮、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1998

硝酸盐—氮、
锌镉还原法或镉柱还原法
GB 17378.4—1998

氨—氮、
次溴酸盐氧化法
GB 17378.4—1998

汞 原子荧光法 GB 17378.4
铜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1998
镉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1998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1998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

油类
紫外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1998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1998
叶绿素a
荧光分光光度法或分光光度法
GB 17378.7—1998

悬浮物
重量法
GB 17378.4—1998

三、沉积物监测

汞 原子荧光法 GB 17378.5 
铜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7378.6—1998
镉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7378.5—1998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7378.5—1998

砷 原子荧光法 GB 17378.5
油类
紫外分光光度法
GB 17378.5—1998

硫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 17378.5—1998
滴滴涕 气相色谱法 GB 17378.5—1998
多氯联笨 气相色谱法 GB 17378.5—1998
四、生物质量监测

石油烃
荧光分光光度法
GB 17378.6—1998

总汞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 17378.6

镉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7378.6—1998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7378.6—1998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 17378.6

六六六
气相色谱法
GB 17378.6—1998

滴滴涕
气相色谱法
GB 17378.6—1998

多氯联苯
气相色谱法
GB 17378.6—1998


 



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第一次提出。

本规程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战秀文、王健国、宋云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