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乡、镇人民政府,长港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务信息工作,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三月八日


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在改革开放中的参谋作用和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我市信息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考核的内容

  1、机构和人员。各区、办事处要明确分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配备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信息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

  2、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抓好信息员的培训工作。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分期对信息员实行跟岗培训。

  3、信息量化指标。(1)各区、办事处每月报送信息5条以上;(2)市政府综合部门每月报送信息5条,其它部门每月报送信息3条;(3)大中型企业每月报送信息2条以上。

  4、完善采编网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报送信息。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信息,市政府信息中心将及时调阅,并运用计算机直接编辑处理,其编辑下发信息,由纸质形式印发改为电子版发送。各地各部门应及时调阅,并下载报送本级领导同志。

  5、建立信息直报点制度。在各区选择1个乡镇为市政府的信息直报点,直接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

  三、考核办法

  (一)报送分:每月按量化规定达到报送的条数计10分(基本分),没有达到报送条数的计0分。

  (二)采用分:《政府快报》采用1条计5分,《政情专报》采用1条计8分,省政府采用1条计15分,国办采用1条计30分。

  (三)奖励分:

  1、市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10分。

  2、省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20分。

  3、国家领导人批示1条加30分。

  (四)对坚持利用网络报送信息的单位每年加20分。

  四、奖惩办法和标准

  (一)每年对积分在前10名的单位以市政府名义授予“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每年评比一次政务信息先进个人,对获得政务信息的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同时建议所在单位再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凡报送虚假的、失实的信息,每条倒扣10分;漏报重要信息每条倒扣10分。

  (四)对各地各部门上报信息及采用情况坚持按计分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年终全市总通报。

  (五)建立直报点考核办法,对直报点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根据每年考核结果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