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公布日期:1995-10-10施行日期:1995-10-1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劳办发[1995]264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5-10-10
施行日期 1995-10-10
发布部门 劳动部办公厅
正文
免责声明: 法律快车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