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大力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各行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大力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的意见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加快农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的步伐,总行决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大力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

 一、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的重要意义
  农业银行经过十多年来的发展,特别是最近几年的改革,业务范围和服务种类有了很大的变化,许多新业务得到了开发和推广。通过这些业务的开展和普及,完善了农业银行的服务功能,为农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提供了基础。
  但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比,农业银行在业务种类、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开发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当前,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一,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是完善农业银行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增强竞争能力的需要。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一些业务种类如票据贴现、代理收付款项、代办保险和提供保管箱业务等,到目前为止农业银行有的行还没有开办起来,有的只是少数行开办了。农业银行要实现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就必须要完善服务功能,把这些新业务及时开办起来。
  第二,拓展新业务是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的需要。农行要办成商业银行,要树立“存款立行”的观念,同时要优化存款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一些新业务,例如代发工资、代收各种费用、开办信用卡等业务组织的资金都是低息存款,通过这些业务的发展,对优化银行的负债结构,降低经营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拓展新业务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需要。通过推行一些新的贷款形式、贷款种类,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资产的多元化,降低银行资产的风险,从而提高资产的质量。
  第四,拓展新业务是实现“效益兴行”的需要。从农业银行的收入结构看,由于存贷款利差过小,收不抵支,银行的一些传统业务实际上是亏损的,而一些新业务如国际业务、信用卡业务等盈利越来越大。而且,许多新业务特别是中间业务,能够直接增加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当前世界上一些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全行总收入的比重很大,许多银行占百分之三十左右,最高的达一半以上。与外国大商业银行相比,我行的非利息收入占的比重还很小。要实现“效益兴行”,就必须大力拓展各项新业务。
  第五,拓展新业务是开拓大中城市业务的一个重要举措。农业银行开拓城区业务面临着激烈竞争的局面,要把拓展新业务作为突破口,通过新业务的发展来推动农业银行扩展城区业务,更好地发挥大中城市行的经营示范作用。
  因此,各行必须对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工作树立紧迫感,适时地把各项新业务发展起来,以保证农业银行在我国未来的金融体系中占有应有的地位。

 二、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的基本原则、重点和步骤
  所谓商业银行新业务,就是指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而我们还没有开办起来的各项业务,以及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外国商业银行已普遍实行的一些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所以商业银行新业务实际上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对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完善和创新,也包括开发以中间业务为主的新的业务种类;既有本币的新业务,也有外币的新业务;有些新业务能直接增加银行的利息收入,但更多的新业务主要是增加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有些新业务是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表内业务,有些则属于表外业务。
  农业银行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必须坚持下述基本原则:一是经济发展需要原则。经济决定金融。农业银行作为商业银行,提供的业务和服务必须符合我国的经济发展需要。从根本上讲,凡是经济发展有需要的各种金融业务、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农业银行都应当开办。二是效益原则。农业银行在发展新业务中,必须要算好经济帐,任何一项新业务的开发和推广都必须与农业银行的经营目标联系起来。三是依法经营原则。《商业银行法》已经颁布,农业银行开发新业务必须依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接受中央银行的监管,在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对各项新业务逐步加以开发和推广。四是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原则。农业银行开发新业务,要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经验和作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推广,使农业银行的新业务逐步与国际上商业银行的作法接轨。
  农业银行要以中间业务为重点,大力拓展能够增加银行非利息收入的新业务。所谓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占用贷款规模,不动用自身的资金,依靠为客户提供各种中介业务和金融服务来获得手续费和佣金收入的各项业务。80年代以来,国际上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迅猛,已经由传统的结算、信用证、票据承兑等发展成为包括信托、租赁、代理融通、现金管理、信息咨询、银行卡、ATM等无所不包的中间业务体系,非利息收入在银行盈利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现代商业银行服务范围的延伸,金融新产品的不断增加,农业银行开拓中间业务具有非常大的潜力。从现在各行开办的中间业务看,基本上还是纯服务性的,收入比重不大。各行要根据实际,制定出发展中间业务的计划,扩大外汇结算业务,大力推广信用卡业务,开办多种代收代付业务、保管箱业务和提供夜间保管服务等,力争在近3年内使农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有一个大的发展,从而增加银行的非利息收入。
  坚持分类指导,逐步推广各种新业务。由于新业务既是一个时点的概念,又是一个区域性的概念,不同区域的分支行在同一时间对新业务有不同的理解,同一个行在不同的时点上对新业务也有不同的内容。所以,新业务开发出来后,必须实行分类指导,逐步加以推广和普及。分类指导的原则是:(1)以广东省分行和广州、深圳、厦门、上海、青岛、杭州、大连、天津、武汉等9个口岸城市分行为业务创新行。这些行要承担起业务创新的重任,要出经验,出制度,出成效。(2)新业务的开发先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各大中城市行推广,通过新业务的推广,促进农业银行城市业务的开展,并充分发挥这些行在当地的示范和带头作用。(3)根据各地经济发展需要,适时在全行做好某项或多项新业务的推广普及工作。

 三、总结推广已经开发出来的新业务
  (一)继续做好国际业务、信用卡业务和房改信贷业务的推广工作。过去几年,农业银行在推广这些业务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创造了许多经验,这些业务也带来了显著的效益。一些大中城市行和经济发达地区的行,这些业务已经变成传统业务,要注重上规范、上档次,做到规范经营,稳健发展。还有一些行,当地经济已具备条件,应积极地适时地把这些业务开展起来。
  (二)推广能够完善银行负债功能的业务种类。负债功能,特别是存款功能制约着商业银行的发展,农业银行要实现向现代商业银行的转变,必须要在完善农业银行的存款功能上下工夫。在银行业的竞争中,哪家银行的存款功能最完善,哪家银行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更大的份额。
  可以推广的业务项目和金融产品有,要继续推广“电脑储蓄通存通兑”,扩大联网范围;推广“一折多币储蓄”和“定活一本通储蓄”;推广“代发工资”和各种“代收费用业务”;推广“电话银行”的查询系统和转帐交易系统;开办“汽车银行”服务业务,为企业上门解款、处理票据汇单等。
  (三)推广那些能够提高银行资产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作法和措施,包括能够实现银行资产多元化的业务种类,能够提高银行贷款质量的贷款种类和管理办法,能够降低贷款风险的业务种类和办法。例如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买卖政府债券业务;规范和推广票据贴现业务;推广存单抵押贷款,开办个人消费贷款等新的贷款种类。
  (四)大力拓展各项中间业务项目。目前中间业务可以推广的项目很多,各行可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使农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有一个大的发展。要大力推广和普及信用卡业务,完善信用卡的各种功能,如信用卡的分期付款等;推广和普及各种类型的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储蓄卡、智能卡(IC卡)等;要开展“代兑外币信用卡”业务。要推广结算和支付手段方面的新业务,如“未在银行开户的私人汇款业务”;“代售代兑旅行支票”;大中城市行要逐步推广“个人支票”业务;推广代客外汇买卖业务和代理制单业务等;大力发展各种国际结算业务;开办保管箱业务;发展咨询业务等。
  (五)推广新的劳动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要不断地改善银行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如推广拒台业务的“单收单付”或“单收双付”的拒员制;拒台业务操作实行“限时服务”,规定拒台每笔业务的标准操作时间,并接受顾客的监督;开设“热线电话”,回答客户的咨询和投诉;设立“存款大户室”,为存款大户提供更方便的服务等。

 四、加强领导,保证农业银行新业务的健康发展
  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是一项涉及面广、操作性强的复杂工作,是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行都要把发展新业务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出成效。
  为了搞好新业务的开发和推广工作,总行已明确由发展规划部负责新业务的开发和推广进工作。各分行要加强对新业务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个部门负责新业务的开发和协调等工作。
  总行拟把新业务工作纳入对分行的考核体系,即在总行对各分行的业绩考核办法中,对非利息收入的考核将占有适当的权重,以促进新业务的发展。
  要逐步建立起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的投入机制。各行要对新业务的发展在人财物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办理国际业务、信用卡业务和电子计算机业务的部门实行单独核算;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新业务的有偿收费制度;在信贷资金和规模上对一些新业务应给予重点保证。
  要搞好新业务的开发试验和推广培训工作。总行已确定广东省分行和9个口岸城市行为全行的业务创新行,各业务创新行要采取有效的组织形式,制定规划,勇于探索。在新业务的开发和推广过程中,要组织好培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保证新业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