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品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收悉。经审核,基本符合证监发字[1994]18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试点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所报送的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你们务必严格按批复的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运行。今后如修订或变更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必须按程序进行,并报我会批准。
二、请持本批复和证监发字[1994]150号《关于批准试点期货交易所的通知》等有关材料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
三、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你所务必完成由现行体制到会员制的转变工作。届时,我会将组织验收。
附件:一、重庆商品交易所章程 (略)
二、重庆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商品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的批复
公布日期:1995-05-23施行日期:1995-05-23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证监发字[1995]7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5-05-23
施行日期 1995-05-23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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