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青岛金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光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华煜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大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物产期货经纪公司:
广东万鹏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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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农信国际期货经纪公司:
上海海服期货经纪公司:
无锡建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中机期货经纪公司:
上海国际商品期货经纪公司:
上海太平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经审核,你公司符合期货经纪公司的标准,请持本批复到国家工商局申请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国内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业务,期货从业人员培训业务。在完成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会领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宏达等14家期货公司的批复
公布日期:1995-03-22施行日期:1995-03-22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证监期审字[1995]32-4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5-03-22
施行日期 1995-03-22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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