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期货监管部门:
  为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等四部门曾于1994年11月和12月,先后下发了证监发字[1994]165号、196号两个文件,请你们在本通知下发后的两周内把贯彻落实的情况向我会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