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期货监管部门:
为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等四部门曾于1994年11月和12月,先后下发了证监发字[1994]165号、196号两个文件,请你们在本通知下发后的两周内把贯彻落实的情况向我会书面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报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情况的通知
公布日期:1995-03-16施行日期:1995-03-1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证监发字[1995]3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5-03-16
施行日期 1995-03-16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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