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各分、支行:
  现将修订的《交通银行委托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一      交通银行委托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


  
  根据本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本会计核算规定。

 一、使用的会计科目
  凡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或基本账户的企业事业法人,委托本行办理委托贷款,应在本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存款户,并将委托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存入后,在存入资金总额内指定发放委托贷款,其存入资金通过“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核算;其贷款通过“311委托贷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核算。

 二、核算手续
  (一)委托贷款资金的划入
  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与委托贷款单位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并与委托方、借款方签订委托贷款单项协议后,应将总协议与单项协议副本一份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据以在“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内开立“存款户”,并掌握、监督委托贷款资金的划入与相应发放的贷款。
  资金划入由委托方签发其存款账户的转账支票,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有关科目委托方存款户
   贷: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委托方存款户
  存款户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另在“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内设置“保证金户”,于发放贷款时,缮制二借二贷特种转账传票(一借一贷作相应的收支款通知),将相应的贷款金额从“存款户”转入“保证金户”。会计分录为:
  借: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委托方存款户
   贷: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委托方保证金户
  贷款到期收回后,相应的反方向分录,按贷款金额从“保证金户”转入“存款户”,“保证金户”不计付利息。
  (二)委托贷款的发放与收回
  委托贷款的发放与收回的核算手续,按照本行《逐笔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和处理手续规定》有关条款办理。
  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331委托贷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借款人账户
   贷:有关存款科目借款人账户或其他有关科目
  贷款收回的会计分录相反。
  (三)委托贷款展期
  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应在到期日前5天正式向委托方和本行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提交一式四联“贷款展期凭证”,其处理手续按照本行《逐笔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和处理手续规定》有关条款办理。
  (四)贷款逾期
  对到期未办展期手续的委托贷款,应从到期日起,视同逾期贷款,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罚息。
  (五)存款与贷款利息的计算
  1.“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的计付利息手续按照“201活期存款”科目的计付利息手续办理。
  2.“331委托贷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的计收利息,按照本行《人民币贷款利息计算与会计核算规定》办理,但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不转入“701利息收入”科目,而转入“2621暂收款项”科目“其他应付款”账户“待划转委托贷款利息”分户。然后分别本行应收取的手续费与委托方应收的利息予以划转。
  (六)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收取与利息的划归委托方
  手续费按委托方与本行签订的委托贷款总协议中订明的手续费率(以月息利率标明)在“2621暂收款项”科目“其他应付款”账户“待划转委托贷款利息”分户中划收,其余额划归委托方。会计分录为:
  借:2621暂收款项科目“其他应付款”账户“待划转委托贷款利息”分户
   贷:有关存款科目或其他有关科目(划归委托方的贷款利息)
   贷:703手续费收入科目“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账户
  (七)委托贷款资金的划回
  委托贷款执行期间,委托方如需减少其尚未动用的委托资金存款户的存款,或如委托贷款停止贷款,委托方抽回委托贷款资金,应经本行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同意,并书面通知会计部门,据以办理存款的划转。
  划转存款时,缮制二借二贷特种转账传票,以一借一贷特种转账传票进行转账,一借一贷特种转账传票作“支款通知”与“收款通知”交给委托方。会计分录为:
  借: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委托人存款户
   贷:有关科目委托方存款户
  前《关于各项委托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会计核算规定汇编〔9〕)相应予以废止。
 

 附:二      委托贷款会计核算业务流程图


        (一、开立账户与委托贷款资金的划入)(略)

           委托贷款会计核算业务授权表
    (二、贷款的发放、收回,委托资金的划回,手续费与利息划转)


┌──┬───────────────────┬───────────┐
│岗位│        授权内容        │  行使权限的条件  │
├──┼───────────────────┼───────────┤
│  │一、发放贷款             │ 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送│
│  │(一)按“逐笔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业务授│来的由借款方填具经信贷│
│  │   权表”规定处理。        │或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同意│
│  │(二)缮制“委托资金”科目二借委托方存│贷款的一式五联“借款凭│
│  │   款户与二贷委托方保证户特种转账传│证”。        │
│ 会 │   票(其中一联借、贷特种转账传票作│           │
│  │   收、支款通知)送电算记账员。  │           │
│ 计 ├───────────────────┼───────────┤
│  │二、收回贷款             │ 借款方于贷款到期日前│
│ 部 │(一)按“逐笔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业务授│填交的一式四联“还款凭│
│  │   权表”规定处理。        │证”。        │
│ 门 │(二)缮制“委托资金”科目二借委托方保│           │
│  │   证金户与二贷委托方存款户特种转账│           │
│ 贷 │   传票(其一联借、贷特种转账传票作│           │
│  │   收支款通知)送电算记账员。   │           │
│ 款 ├───────────────────┼───────────┤
│  │三、划回委托贷款资金         │ 委托方向信贷或有关业│
│ 经 │  根据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送来的划回委│务部门提出抽回委托贷款│
│  │托贷款资金的书面通知缮制“委托资金”科│资金,经信贷或有关业务│
│ 办 │目二借委托方存款户与二贷委托方有关科目│部门审核同意后送来的划│
│  │存款户特种转账传票(其中一联借、贷特种│回委托贷款资金的书面通│
│ 员 │转账传票作收、支款通知)送电算记账号。│知。         │
│  │                   │           │
│  ├───────────────────┼───────────┤
│  │四、划收手续费与划转委托贷款利息   │           │
│  │  根据“暂收款项”科目中“待划转委托│           │
│  │贷款利息”户金额,缮制一借“暂收款项”│           │
│  │科目、二贷有关存款科目委托方存款户,一│           │
│  │贷“手续费收入”科目传票(其中一贷有关│           │
│  │存款科目委托方存款户特种转账传票作收款│           │
│  │通知)送电算记账员。         │           │
├──┼───────────────────┼───────────┤
│ 会 │一、根据贷款经办员送的特种转账传票进行│ 贷款经办员送的加盖名│
│ 计 │  记账。              │章的发放贷款、或收回贷│
│ 部 │二、记账后在传票上加盖名章,将传票送交│款、或划回委托贷款资金│
│ 门 │  复账员复核记账。         │、或划收手续费与划转委│
│ 电 │                   │托贷款利息的上述特种转│
│ 算 │                   │账传票。       │
│ 记 │                   │           │
│ 账 │                   │           │
│ 员 │                   │           │
├──┼───────────────────┼───────────┤
│ 会 │一、根据传票进行复核记账。      │ 记账员送来的加盖名章│
│ 计 │二、复核记账无误后,在传票上加盖名章及│的上述传票。     │
│ 部 │  “转讫章”后,将传票送交综合核算员│           │
│ 门 │  进行综合核算。          │           │
│ 电 │三、在作收、支款通知的传票上加盖“转讫│           │
│ 算 │  章”后送交委托方。        │           │
│ 复 │                   │           │
│ 账 │                   │           │
│ 员 │                   │           │
├──┼───────────────────┼───────────┤
│ 会 │ 根据右列传票进行综合核算。     │ 复账员送来的加盖名章│
│ 计 │                   │及“转讫章”的上述传票│
│ 部 │                   │。          │
│ 门 │                   │           │
│ 综 │                   │           │
│ 合 │                   │           │
│ 核 │                   │           │
│ 算 │                   │           │
│ 员 │                   │           │
└──┴───────────────────┴───────────┘

  注:“委托存款”科目存款户利息,按“活期存款”科目利息计付的授权表处理;“委托贷款”科目的计收利息按“本币贷款利息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授权表”处理,本授权表略。

           委托贷款会计核算业务流程图(略)

 附:三        委托贷款会计核算业务授权表

          (一、开立账户与委托贷款资金的划入)


┌──┬───────────────────┬───────────┐
│岗位│        授权内容        │  行使权限的条件  │
├──┼───────────────────┼───────────┤
│  │一、持“开户申请书”连同委托贷款总协议│ 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送│
│  │  与单项协议副本至财务会计部门开销户│来的一式三联“开户申请│
│ 会 │  经管员处办理开户手续。      │书”及委托贷款总协议与│
│ 计 │二、符合开户手续由财务会计部门开销户经│单项协议副本。    │
│ 部 │  管员在“开户申请书”上加盖“业务章│           │
│ 门 │  ”后,对三份“开户申请书”分别处理│           │
│ 贷 │  :                │           │
│ 款 │(一)一份由开销户经管员凭以登记“开销│           │
│ 经 │  户簿”并留存备查。        │           │
│ 办 │(二)二份连同委托贷款总协议与单项协议│           │
│ 员 │  副本由会计部门贷款经办员带回。  │           │
│  │1.一份连同委托贷款总协议与单项协议副│           │
│  │  本留存备查。           │           │
│  │2.一份送交委托方。         │           │
├──┼───────────────────┼───────────┤
│ 会 │ 按“支票会计核算业务授权表”规定处理│ 委托方送来的所签发的│
│ 计 │。                  │支票及“委托资金”科目│
│ 部 │                   │存款户的进账单。   │
│ 门 │                   │           │
│ 柜 │                   │           │
│ 台 │                   │           │
│ 接 │                   │           │
│ 柜 │                   │           │
│ 员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