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拥有勘称世界第一流的旅游资源, 发展旅游事业大有可为。 旅游业资金周转较快,外汇收入较多,通过旅游事业的发展, 可以扩大就业, 提高有关行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带动其它行业的发展,还可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好交往,发展旅游事业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治上也有重要意义。发展旅游事业涉及方面很多,必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加以规划和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对此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为了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旅游协调小组。
组长: 谷牧
副组长: 王书明(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中一(计委副主任)
成员:韩克华(旅游局局长)
盛树仁(经委副主任)
李朋(财政部副部长)
刘鸿儒(人民银行副行长)
储传亨(建设部副部长)
陈士能(轻工部副部长)
苌毅(铁道部副总调度长)
王展意(交通部副部长)
管德(民航局副局长)
胡邦定(物价局副局长)
谢辰生(文化部文物局顾问)
国务院旅游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旅游协调小组的通知
公布日期:1986-03-01施行日期:1986-03-0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办发[1986]15号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6-03-01
施行日期 1986-03-01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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