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关于国家人事局与有关部门几项工作分工问题的会议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各有关部门应共同努力,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做好交接工作,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相互协商,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不要影响当前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附:关于国家人事局与有关部门几项工作分工问题的会议纪要(摘要)(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国家人事局与有关部门几项工作分工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公布日期:1981-05-14施行日期:1981-05-14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办发(1981)47号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1-05-14
施行日期 1981-05-14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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